(原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为三名董事,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负责人;处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单位关系;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决策程序方面,审计部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报告进行评议并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