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显示,公司注册地址为丹东市振安区曙光路50号,法定代表人贾木云,控股股东为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权维、梁梓。公司业务涵盖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及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等。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汽车车轿及零部件、客车、皮卡和特种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汽车零售业务。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期纳入28户子公司,较上期增加4户。
公司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售后租回交易和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5,447,726.88元,营业成本1,470,193,963.98元,净利润-347,727,125.61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39,171,483.89元,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23,846,451.09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429,515,592.63元,计提坏账准备99,433,674.19元。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54,301,924.83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624,923.27元。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348,348,384.77元,累计折旧1,883,359,868.49元。期末长期借款余额408,544,905.56元,短期借款余额169,201,048.37元。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25,533,805.16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1,056,760.01元。期末股本683,604,211股,资本公积1,112,602,458.4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735,474,018.72元。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09,463.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