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7月15日,并以12.5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