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之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研究,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aa2罗勇君陈双叶
20eS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