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尚待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2,869,750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清华泰豪大楼。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力信息及自动化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等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高科技项目咨询及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等。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852,869,750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特定情形。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
章程还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通知和公告方式,以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