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12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至4000万元。截至2025年7月2日,公司累计回购191310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差异化分红计算,以490916081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637412.15元(含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044%,低于1%。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