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世程))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世程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此职务,且经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李世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李世程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他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李世程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此外,李世程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提名人承诺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若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的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