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每年为公司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相应资格,不得有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支持。独立董事每年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