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该制度明确了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强调公司需严格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确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代偿债务。公司全体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执行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为具体监管负责人,财务部和审计部分别为落实和监督部门。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时应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若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可依法申请财产保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需符合特定条件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