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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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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季春霖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场出席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5,721,152股;网络投票股东1,22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567,890股。所有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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