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关于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关于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长实律见字【2025】55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接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下午15:00在天津开发区黄海路221号津药药业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9,243,482股;网络投票股东共293名,代表股份36,877,352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3,376,634股,反对1,999,800股,弃权744,400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