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动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他人账户及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股份变动需遵守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及承诺。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股票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25%,新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可转让数量。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需按规定时间申报个人信息,减持股份需提前披露计划。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详情。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份数据和信息,确保合规。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