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动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工作程序涵盖研究需求、遴选人选、搜集资料、征得同意、资格审核、提出建议等步骤。议事规则要求会议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成员与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应回避。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