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7月))
为进一步规范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行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以个人名义存储公司资产。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不得违规对外担保或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投资、担保等事项时需审慎判断,确保合法合规性和风险可控。独立董事应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长应推动公司制度建设,确保董事会依法正常运作。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保障董事知情权。本规范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