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接受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3年6月至2025年5月期间,经过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期间,公司陆续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并按规定通知了债权人。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公司预计无法达成本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决定终止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22元/股,回购资金为17,292,751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9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并预计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回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