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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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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 04民终 2535号,涉及与能量方舟等被告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程序,最终二审终审判决结果如下:驳回能量方舟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46,800元由能量方舟负担。

案件始于2024年2月,公司收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进入应诉程序。被告曾提出管辖权异议,但被驳回。2024年7月,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公司的起诉。随后公司在8月重新提起诉讼,并于2025年2月收到一审判决,解散能量方舟,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151,800元由能量方舟负担。

公司已对相关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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