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大成证字2025第164号。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召集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通知于2025年6月2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9时30分在北京同仁堂大厦5层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邸淑兵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201人,代表股份737,517,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757%。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在内的11项议案,其中议案1至10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1为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