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股份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办法适用于上述人员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或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可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允许方式减持股份。办法规定了多种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例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减持比例、减持计划披露要求、股份变动披露内容等具体规定。对于未盈利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实现盈利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办法还特别规定了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具体要求,包括限售期和每年转让比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需按规定向上交所申报个人信息,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检查相关事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