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富佳股份: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6日和2025年4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两次回购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3,708,000股,其中2,527,180股已过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剩余1,180,82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法》和《回购股份指引》,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61,4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80,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12,043,836.00元(含税)。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计算了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富佳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