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媒体上公布信息,并将公告和备查文件送达监管部门。
办法强调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事件,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得夸大其辞或有选择性披露。公司应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治理、竞争优势、行业政策等。对于重大事项,公司应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此外,办法明确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业绩预告等内容的披露要求,以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行业信息、经营风险等应披露事项的标准和程序。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并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