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签署《保密协议》,采取保密措施,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公司按规定对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及文件,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编制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有关文件,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履行了现阶段必须的法定程序,程序完整、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