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核查结果显示,公司股票自首次披露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3月24日)至首次披露日前1个交易日(2025年4月22日),收盘价从4.71元涨至7.06元,涨幅49.89%。剔除大盘和行业指数因素后,涨幅分别为57.61%和60.39%,超过20%。为确保信息保密,公司采取了必要保密措施,限定了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并及时编制和签署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还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上报深交所。浙商证券认为,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剔除同期大盘因素或行业板块因素后超过20%,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