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和行为,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决定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需遵守法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副董事长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