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定联络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指定联络人以及其他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人员。重大信息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可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重大事故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对上报信息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保密,防止内幕交易。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人员将受到公司内部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