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适用于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行为。制度明确,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且在特定情况下不得减持股份,如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此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不得减持。制度还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制度强调,相关人员需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和持股变动情况,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受到相应处罚。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