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7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办法规定所有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提供担保。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利害关系方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批的担保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的担保等。董事会负责审批其他担保,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反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担保有特别规定,需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及时披露。对外担保需多层审核,核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担保合同应订立书面合同并明确条款。公司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跟踪监督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公司应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对外担保需及时披露,违规担保应及时采取措施。公司董事、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办法。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