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南通中心诺富特酒店举行,由董事长庆九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482,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997%。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85,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89%。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3,302,906股,占99.8265%;反对164,933股,占0.1594%;弃权14,600股,占0.0141%。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5,800股,占94.9926%;反对164,933股,占4.6002%;弃权14,600股,占0.407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