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依据《证券法》等法规制定。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内幕信息指对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制度要求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及时记录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