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组织行为,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等。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事项时,若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等指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的10%,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超过50%或特定金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方面,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十日发出。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需存档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