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律师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内未收到债权人异议。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是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2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总额为291,857.6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限制性股票4,570,000股。
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递交申请,预计于2025年7月16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