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华电国际: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二)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次交易包括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42,800.00万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交付标的资产的法律义务。后续事项包括支付剩余现金交易对价、确定过渡期间损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在相关方按照签署的协议和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fund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电国际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