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名单相符。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授予日为2025年7月11日,授予价格为28.39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58名激励对象授予126.34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