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决策合理性,规避投资风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超过50%股份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投资决策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重点关注投资项目收益和风险,突出主业,谨慎从事高风险投资。境外投资需考虑政治、经济、法律等因素。并购投资应严格控制风险,合理确定支付对价。
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股权投资需谨慎评估效益,不影响主营业务。委托理财应选择资信良好的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需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对外投资。不同规模的投资需按权限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公司应跟踪管理投资项目,及时收集财务报告,关注投资效益,建立投资管理台账,合理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应加强投资处置环节控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事项。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审议对外投资的会议资料和合同等应存档备查。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