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明确了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工作。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议题需事先拟定,提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征求董事意见后拟定。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提交,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权限包括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重大交易等事项,超出权限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董事会决议应及时披露,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