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公司长远利益、权责利对等、绩效挂钩和竞争原则。
薪酬管理机构方面,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审查薪酬计划,并对其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
薪酬标准及发放上,非独立董事中的外部董事不领取薪酬,内部董事按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为6万元/年,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年终发放。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等专项激励。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公司有权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薪酬调整依据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等因素。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