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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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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影响。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并提交董事会评估。

任职资格方面,禁止特定关联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独立性、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公司可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拥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履职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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