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