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596.6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32.89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人员费用等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操作流程包括人力资源部编制明细表、财务部审批并支付、提交等额置换申请、划转资金及记录台账等步骤。保荐人有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