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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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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各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

2020年9月29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的方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现行《公司章程》由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召开15次会议,董事会召开23次会议,监事会召开15次会议,均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贺春海、张永鹤自任职以来,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维护股东利益。董事会秘书徐昊自2020年9月29日起担任该职务,依法筹备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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