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运作管理,确保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保持良好个人品德。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咨询。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信息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