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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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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沈利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沈利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条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拟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沈利勇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8月生,会计学本科学历,具有三十多年的财务管理经验;曾任浙江伟星拉链配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伟星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0.69%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41%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特此公告。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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