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并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建议,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表决通过。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如有委员不再适任,经董事会同意可免除其资格。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应尊重提名委员会建议。委员会可参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程序,包括交流需求、搜寻人选、资格审查等。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及时向董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