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经营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党委、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6,531,571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子商务、对外投资、产业园建设运营、物业及不动产运营管理、电力及热力项目建设运营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