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治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主动辞职、任期届满卸任、罢免、更换或解聘等情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执行,任期届满未连任则职务终止,在新任人选产生前继续履行职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未按规定程序擅自离职造成损失者需承担赔偿责任。离职后,相关人员应在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离职人员将追究责任,追偿金额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维权费用等。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