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行为。主要内容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公司股票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新增股份当年可转让25%,其余计入次年基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买卖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减持股份需提前报告并公告减持计划。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