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内蒙华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指出,内蒙华电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北方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正蓝旗风电70%股权及北方多伦75.51%股权,交易作价分别为311,696.13万元和259,986.59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85,00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北方公司承担。正蓝旗风电和北方多伦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已取得必要的业务资质。正蓝旗风电拥有353宗土地使用权,北方多伦拥有11宗土地使用权,均无质押、查封情况。正蓝旗风电和北方多伦部分房屋尚未取得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中。正蓝旗风电近三年存在3项行政处罚,均已缴纳罚款,不影响生产经营。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关程序。重组后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内蒙华电已进行的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重组还需取得内蒙华电股东大会批准、北方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上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内蒙华电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