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产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目的是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投资产品品种为银行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大额存单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中预计部分暂时闲置的部分。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笔及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信息披露。此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备查文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