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控智造: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董事会负责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确保股东充分了解提案内容。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等形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决议内容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