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能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覃空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离任时间为2025年7月9日,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7年9月4日。根据相关规定,覃空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离任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监事会对覃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辞职后覃空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原董事长朱又生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覃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覃空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覃空先生现任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