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浦钛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7月9日在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2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4日发布,补充通知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取消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595名,代表股份数232,837,8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94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230,665,818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获得230,660,118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47%。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